对于谨防个别单位借发证之名向公司索取费用的郑重声明
根据生产许可证有关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是全国唯一的工业产物生产许可证授权发证单位。国家质检总局批准获证公司名单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书打印并寄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并在国家质检总局网站(飞飞飞.补辩蝉颈辩.驳辞惫.肠苍)上免费公布获证公司相关信息。证书的公布和发放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借发证或公告之名向公司索取费用均属违法行为,请公司保护自身利益,谨防上当。
全国工业产物生产许可证办公室
二零零九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