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严隽琪:建议尽快启动产物质量法的修改工作
发布时间:2017-06-26&苍产蝉辫;&苍产蝉辫;来源:果冻传媒91杨柳在线播放&苍产蝉辫;&苍产蝉辫;作者:&苍产蝉辫;&苍产蝉辫;浏览次数:5827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严隽琪:
建议尽快启动产物质量法的修改工作

人民网北京6月22日电 (金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今日在北京开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提请审议对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产物质量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苍产蝉辫;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严隽琪表示,产物质量法作为质量领域的基本法律,在提升产物质量、加强质量监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产物质量法自1993年实施以来,国务院及有关部门、高法院、消协和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做了大量工作。
&苍产蝉辫;严隽琪指出,我国产物质量工作虽然取得很大成绩,但与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还有明显差距。产物质量法的贯彻实施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产物质量总体水平不高。二是公司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叁是产物质量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作用发挥不够。四是质量技术基础不牢固。五是质量监管仍有薄弱环节。
&苍产蝉辫;针对这些问题,严隽琪提出五点意见建议:
&苍产蝉辫;第一,全面推进质量强国战略。从质量强国、质量兴企、质量惠民、质量立德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产物质量法的重要意义,推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质量时代”。
&苍产蝉辫;第二,严格落实公司主体责任。公司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理念,增强守法经营意识、创新意识和品牌意识。
&苍产蝉辫;第叁,进一步夯实质量技术基础。加强计量技术能力建设,加大对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计量器具的监管。
&苍产蝉辫;第四,强化全方位质量监管。要健全监管体制机制,完善监管手段,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构建社会共治体系。
&苍产蝉辫;第五,修改完善产物质量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此次检查中一些地方提出的在法律中增加对于质量促进、产物追溯、缺陷产物召回、惩罚性赔偿等规定进行研究论证,待时机成熟时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